近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
市、县(市)区
和开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全年开发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岗位个
(含省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长单位)
针对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首次在长创业的
在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
可申请元的开办补贴
正常经营1年以上
再给予元的创业补贴
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含长春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
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
具体标准为
本科生元/人/月
硕士研究生元/人/月
博士研究生元/人/月
……
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
创业就业
长春真是拼了!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
创业就业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上下滑动查看全文)
为推动落实《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长办发〔〕38号),便于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内容、申请相关待遇,制定本细则。
一高校毕业生岗位招录(聘)
(一)党政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
1.政策内容
发挥市、县(市)区和开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年开发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个(含省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长单位)。
2.申报对象和条件
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要求以省、市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为准。
3.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为:发布考试录用公告,按公告要求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
4.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2)公告招录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按长春市年度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执行。
6.责任部门
市委组织部,联系—。
(二)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1.政策内容
大力开发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岗位,发挥市、县(市)区和开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年开发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个(含省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长单位)。
2.申报对象和条件
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要求以省、市、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3.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按招聘公告要求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4.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
(2)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按年省、市、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6.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咨询—。
(三)“三支一扶”项目招募高校毕业生
1.政策内容
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基层项目招聘数量,建立急需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蓄水池”。
2.申报对象和条件
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要求以省人社厅正式招募公告为准。
3.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为:发布招募公告,按公告要求组织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上岗等。
4.所需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要的相应证明资料。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按省人社厅招募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6.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咨询—。
(四)“特岗教师”项目招聘高校毕业生
1.政策内容
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基层项目招聘数量,建立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蓄水池”。
2.申报对象和条件
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要求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3.办理流程
(1)公布需求。
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5)长春市优质企业“送岗计划”。
4.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按各项实施计划发布的公告执行。
5.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或高校相关证明);
(2)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咨询—。
(六)基层服务公益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1.政策内容
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增设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公益岗位0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公益岗位,聘用后相关待遇参照现行公益岗位标准执行。
2.申报条件和对象
年度毕业的长春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3.办理流程
(1)公布需求。通过长春就业创业网(
(2)已办理完户口迁入手续(含长春籍高校毕业生未办理迁出手续的);
(3)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首次创业或灵活就业。
3.办理流程
(1)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2)初审和考察。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
(3)审核发放。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拟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通过后,由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活补贴资金审批表》,报市就业服务局按程序办理资金兑现手续。
4.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长创业相关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
(5)离校未就业证明。
5.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即时申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6.责任部门
指导部门:市就业服务局,咨询—,受理部门: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四)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公寓
1.政策内容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经济实体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留(来)长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所的,可享受国家“租购并举”政策。年应届毕业且已办理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在政府住房租赁平台自主选择房源租住。
2.申报对象和条件
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办理流程
登录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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