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落实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第5号)
为更好地做好九台区疫情防控工作,自年2月6日16时起,在疫情期间对全区城乡小区(村屯)进行严查严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外来人员车辆不进入。外来人员(非九台户籍、非常住人口的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九台主城区,确需因工作等原因到九台城区的,由相关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经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小区(村屯)不开放。各小区(村屯)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做到“里不出、外不进”,非本小区(村屯)居民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并测量体温。
3.小区居民全天不出门。对小区居民实行持证外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人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外,不允许外出。
4.居民红白喜事不聚集。加强居民“红事”“白事”备案管理,小区(村)引导居民“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做到不会众聚集。
5.楼区每日消毒不间断。确保对居民小区环境每日进行清扫消毒,重点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6.域内公共场所不营业。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时关闭,餐饮行业全部暂停营业,做到餐饮、快递等配送人员无接触。
如不遵守本公告,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随意出行、肆意聚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公告